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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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去投资 坐牢拿分红
宁波督促起诉追偿流失国资收益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海检

  一家企业的厂长,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进了监狱,但是,人虽进了监狱,而其用赃款投资,产生的收益源源不断。这样的怪事情就发生在原宁波石油阀门厂厂长马安定的身上。

  近日,在宁波市检察院的督促下,浙江宁波石油阀门有限责任公司的主管单位开始向马安定追偿这笔因国有资产流失而产生的收益。据悉,这是宁波市首起追偿流失国有资产收益的案件。

  空手套白狼
  事情还得从现浙江宁波石油阀门有限责任公司,原宁波石油阀门厂的改制说起。
  宁波石油阀门厂以前是一家集体企业,2001年5月开始转制,转制的方式是将厂里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然后整体出让。
  而今年59岁的马安定当时是该厂厂长,该厂转制时,其净资产的评估价是一百多万元。当时,马安定和厂里的35名职工共同出钱把这些资产买了下来,马安定出资49万元,占了40%的股份。
  问题就出在这49万元上,要是这49万元的的确确是马安定自己的钱,也不会弄得今天这般沸沸扬扬。事实上,这49万元中,只有6万元是马安定自己的钱,而有3万元是他贪污的公款,另40万元,则是他挪用阀门厂在银行的存单质押后贷来的。
  由此,在2006年10月,马安定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贪污和挪用的公款也被悉数追回。
  然而,马安定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阀门厂的股权却依然在他名下。按照公司章程,他每年都能得到分红。而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状况,是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的刑事判决只能追究马安定的犯罪行为,却不能剥夺他的股东身份。
  因此,尽管马安定目前正在服刑,但6年前他违规购买的转制股权,却让他在去年还获得了138万元的分红,合计获得收益361.5万余元。

  发财成美梦
  针对这一情况,宁波市检察院于今年8月向石油阀门公司的主管单位——宁波市工贸资产有限公司发出了一份《民事督促起诉书》。宁波市工贸资产有限公司于今年10月8日,将服刑中的马安定告到法院,要求他返还因国有资产流失而产生的资产收益。
  据了解,宁波市检察院之所以发出这份《民事督促起诉书》,是基于今年出台的《关于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据省检察院民行检察处处长傅国云介绍,《规定》规范了民事督促起诉的定义,认为它是指检察机关对负有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职责的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案件性质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督促其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而该《规定》的出台,又是基于2003年省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推出的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据了解,在长长的4年中,全省检察机关在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4年来已经成功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199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5亿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而《规定》的出台,使得检察机关的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终于有“章”可循。
  事实上,《规定》更加明确了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重点是保护国有资产。

  国家利益不容侵犯
  宁波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该《民事督促起诉书》建议宁波市工贸资产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马安定违法所得的非法获益部分予以追缴。宁波市工贸资产有限公司则向记者表示,该公司收到《民事督促起诉书》后,已经积极开展工作,至今通过非诉讼方式已经追回了50多万元,其他损失将通过诉讼程序来挽回。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同时认为,民事督促起诉制度是检察机关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破解国资流失难题的良方。他说:“在绝大部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上,国家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往往不能直接拿回受损的利益,需要有人代国家主张权利。而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却无人起诉。”
  他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在此方面理应发挥监督和督促作用。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上,如果负有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职能的部门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而国有资产流失又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检察机关将督促其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据悉,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